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作者:星云付POS官网 发布时间:2022-09-05 14:30:02 次浏览
最高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集资诈骗行为、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等三类涉互联网金融行为法律性进行了准确界定。其中, 所谓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俗称二清。 支付结算业务(也称支付业务)是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非
最高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集资诈骗行为、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等三类涉互联网金融行为法律性进行了准确界定。其中,所谓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俗称“二清”。
支付结算业务(也称支付业务)是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非银行机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该业务的行为,违反《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相关规定,破坏了支付结算业务许可制度,危害支付市场秩序和安全,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支付百科查询得知,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什么是一清什么是二清,代理和商户要怎么选择呢?
科长告诉你
Copyright © 2028-2024 星云付POS官网 上海汇付天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招商专线:18782965538 备案号:蜀ICP备2021018159号 网站地图